建筑服务差额征税能否全额开具专用发票问答

  日期:2019-07-29 15:40:07  点击:21759  属于:行业资讯

问:我公司是新成立的建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甲供工程总分包业务,我公司按差额简易方法缴纳增值税,请问我公司能否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附件2第一条第(三)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下发营改增热点问题答复

口径和营改增培训参考材料的函》(税总纳便函[2016]71 号)附件 1《12366 营改增热点问题答复口径》对“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时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解答如下:除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外,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或者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文件规定以收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分包款为销售额,开票是总金额的还是分包之后的?例如总包收到 100 万,分包款 50 万,购货方要求开具 100 万发票,纳税人实际缴纳 50 万的税款,如何开票?”答复如下:可以全额开票,总包开具100万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1 +3%), 税额为 100/(1+ 3%)*3%,下游企业全额抵扣。纳税人申报时,填写附表 3,进行差额扣除,实际缴纳的税额为(100-50)/(1+3%)*3%。所以,你公司选择差额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企业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