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经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重点直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10年11月15日,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12.11亿元人民币,总资产约215亿元人民币。集团公司立足滨海新城,围绕区位和土地要素,在建设好政府投资项目城建业务板块的基础上,重点做实做大资产运营管理、海洋产业投资、文化旅游开发、供应链产业、房地产开发五大主营业务板块,着力打造集“投资、融资、开发、建设、经营”于一体的城市综合服务运营商。
根据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
一、招聘岗位
(一)物业公司总经理(职业经理人)1名;
(二)房地产公司营销策划经理(销售方向)1名;
(三)供应链公司检测中心检测人员1-3名;
(四)法务工作人员1-2名。
二、招聘原则
遵循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讲政治、守规矩,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职业信誉好;
3.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经历以及工作能力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本次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开除党籍、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一)物业公司总经理(职业经理人)
物业公司是集团公司正在筹建的全资三级子公司,由二级子公司钦州市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本300万元。
1.工作职责:
协助物业公司执行董事工作,主持物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与落地,达成营收、利润、服务质量等核心指标;负责公司新建项目和集团公司系统内现有的各项目物业的经营管理以及拓展市场、开发增值服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建立ISO9001等标准化服务体系,推动智慧物业建设;建立符合国企要求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搭建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建立市场化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要求,配合上级党委工作部署。
2.任职资格:
(1)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物业管理、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45周岁以下(经验丰富或综合表现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
(2)具有5年以上物业行业工作经验,3年以上物业企业副总工作经历,熟悉项目全周期管控、成本精细化管控等全流程管理工作,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发展趋势,善于把握市场、防范风险;
(4)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组织领导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和推动落实能力;以往工作业绩突出,在同类岗位上取得优良工作业绩,有一定认可度和影响力。
(二)房地产公司营销策划经理(销售方向)
房地产公司(全称钦州市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16日,是集团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经营性用地的开发建设,城市更新、城市品质提升涉及的住宅、商业、酒店、写字楼等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及经营、租赁、置换及上下游产业链平台搭建、运营、服务等,目前打造有兰亭街、江语湖、观澜湖、和园、文华园等精品项目及茶山江小区、13号地块小区、茂盛小区等优质安置房项目。
1.工作职责:
负责编写公司项目年度营销方案,负责营销计划实施落地;研究市场趋势,开展市场调研、竞品分析;制定公司项目包装计划、销售策略并提出优化建议;盘点项目销售情况,促进销售提升;维护渠道关系,保持良好沟通和协同;维护客户关系,加强客户认同感和满意度;根据公司项目推进情况搭建销售团队、负责团队管理和培训;完成公司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资格:
(1)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房地产管理、营销、经济等相关专业,45周岁以下(经验丰富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
(2)具有3年以上房地产销售经验,1年以上案场管理经验,熟悉项目销售现场管理及销售流程;
(3)熟悉房地产相关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市场洞察、预估能力,能为项目开发建设、销售运营提供有效思路和建议;
(4)具有较强的统筹、执行及协调能力,并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与渠道、客户建立良好关系。
(三)供应链公司检测中心检测人员
供应链公司(全称钦州市滨海供应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4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是集团公司下属全资二级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食材公共配送、大宗商品贸易、土地物业管理、互联网餐饮等。目前食材集采集配项目正在为钦州市26所学校以及数个市场客户提供食材配送工作,服务师生和人群约9万人,最大程度保障食材安全,提升钦州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围绕公司食材集采集配项目开发的“滨海乐享新生活”智慧餐补小程序,截至目前有联营商家60多家,包括早餐店、快餐店、酒楼、水果店、商超等。
1.工作职责:
负责对采购食材进行全品类抽样检测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及反馈异常情况;监控索证索票工作;负责对实验室仪器进行养护及试剂的管理等工作;负责上传相关检测报告、检疫证等证明材料到报告微云系统平台;负责监管系统当日订单产品供应商提供货品质量品控的管理等工作。
供应链公司食品安全检测员因业务实际需要,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需要不定期轮岗值班。
2.任职资格: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食品安全、食品工程等相关专业,45周岁以下;
(2)吃苦耐劳,能接受长期上夜班(凌晨),具有良好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熟悉使用办公软件;
(3)熟悉食品检测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广西食品安全追溯及智慧监管平台“桂食安”系统,熟悉农残、兽残等检测项目检测标准,具备仪器操作及报告撰写能力;
(4)需持有检验培训证明等相关证书。
(四)法务工作人员1-2名
1.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合同审核及复核;处理诉讼案件、经济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对公司资产管理、投融资等各项业务的实际操作过程及法律文件进行风险调查和评估,提出规避风险的措施和意见,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政策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的咨询和法务宣讲等。
2.任职资格:
(1)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45周岁以下(经验丰富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
(2)2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民法典,建设施工工程等相关法律,具备良好的法律事务判断分析能力;
(3)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协调协作能力;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5)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qzbhrlb@163.com,咨询电话:0777-3890100(周女士);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下载填写《应聘登记表》;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4)近期5寸生活照1张(电子版);
(5)将《应聘登记表》原文件、扫描件(个人承诺栏需手动签名)及其他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如符合职位要求并通过初步筛选的,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拟任职位的相关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工作业绩表现、个性特征等方面的人岗相适度和文化匹配度。
(四)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组织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如不予同意,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集团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物业公司总经理(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实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超额利润奖励或任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具体面议。职业经理人实行聘任制,每届聘任期限三年,设立一年的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职业经理人一经聘用,双方签订《聘任合同》,同时签订《聘期目标责任书》和《年度目标责任书》等协议作为《聘任合同》的附件,明确约定聘任岗位、聘任期限、主要工作职责与权利、目标任务、薪酬激励、绩效考核方式、解聘与退出等事项。
(二)房地产公司营销策划经理(销售方向)执行房地产公司业务主办工资标准;
(三)供应链公司食品安全检测员执行供应链公司一般员工标准。
(四)法务工作人员执行一般员工待遇。
(五)工作期间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双休日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公司职工的年度福利体检、工会福利等职工福利待遇。
七、有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故意隐瞒有受处分等不良记录的或在原单位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但原单位或其上级主管的纪委监察部门(司法机关)尚未发现查处的,在录用后(含试用期)一经发现或受查处并有明确处理意见的,聘用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我们承诺为应聘人员保密。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四)本公告由集团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附件:《钦州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
上一新闻:没有了
下一新闻:钦州市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