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日期:2019-05-17 15:16:03  点击:21654  属于:行业资讯
我公司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4 月份申请变更为按季 纳税, 请问变更何时生效, 所属期为 4 月的税款是按月申报还是 按季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
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 号)第三 条规定,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 1 个月或 1 个季度为纳税期限, 一经选择, 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国家 税务总局 2019 4 9 日热点问答对于“纳税人在 2019 3 月份从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 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对享受增值 税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的解答明确, 纳税人可以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 无需提供资 料。如果在 3 月份申请从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将从 4 份的税款所属期生效,二季度( 4-6 月份)的纳税申报在 7 月申 报期办理。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 30 万元,继续免征增值税。 但纳税人此次变更纳税期限后,至 2019 12 31 日不得再变 更纳税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 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的实际申请时 间不同,其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不同 如在季度第一个月 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 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纳税 期限申报纳税 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申 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自下季度起按 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如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 可自申请变更的当 季起按季申报纳税, 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 30 万元的免税标准 如在季度第二、 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的, 在申请变 更的当季仍按月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 10 万元的免税 标准,自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 30 元的免税标准。你公司 4 月份申请将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 应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因此, 公司税款所属期为 4 月的税款应和 5 6 月份的税款一并在 7 申报期内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