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管理规定》(发改办财金〔2015〕31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11号)要求,由于受当前疫情影响,为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国家发改委放宽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审核政策,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有以下优势:
一、符合政策鼓励方向
发行小微债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政策鼓励方向,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的重要举措。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是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工具之一,通过采取多层次风险缓释信用安排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债券本息偿付,市场前景广阔,投资者购买意愿较高。
二、投资者需求大,市场接受度高
根据与广西区内外金融机构沟通情况来看,在近期监管政策的指导下,各家银行均有新增民企贷款的需求和监管压力,小微债因支持小微民营企业而变相受到银行类机构投资者热捧,相比其他普通类型的债券,市场接受度更高,有利于后期债券顺利销售。
三、发行利率较低
小微债属于公开市场产品,可以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双市场上市交易,市场交易活跃,流动性强,相比中票、PPN、普通或私募公司债的市场认可度更高,投资者要求的流动性利差更低。
四、资金用途宽松 、使用相对灵活
一般企业债申报必须用于具体项目,且对项目合规性、收益覆盖测算均有严格要求。小微债募集资金以委贷形式发放给小微企业,不需要具体建设项目,也不需要在申报时就明确具体委贷对象。此外,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相比交易所和交易商协会产品,发改委对此监管较为宽松。
五、期限相对较长
企业债券发行期限一般为7-10年,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期限大多为4-5年,相对其他债券产品(如中票、公司债、债权融资计划、短融等),融资期限较长,能降低公司短期偿债压力,满足公司的长期资金需求。
六、审批速度快
小微债属于发改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目前正处于政策窗口期,若发行人、主承销商通力合作,条件具备,申报材料报到省发改委及国家发改委审核,整个过程最快三个月左右可拿到批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