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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08-26 11:51:26

 一、灵山县檀圩镇甘梅村委会主任陈德业违规申领农村低保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2011年3月、2013年6月,时任甘梅村党总支部委员陈德业在明知本人家庭不符合农村低保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仍以其妻子名义分别申请办理农村低保和危房改造补助,且在村委民主评议时没有回避,申报材料上报后获得上级相关部门审批通过。2011年6月至2016年3月,陈德业户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共计23940元,违规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共计20000元。2019年4月,陈德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二、浦北县乐民镇村建所原工作人员宁彩、西角村党支部书记曾爵有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西角村委黄远某等11户农户分别以无房或旧房子存在安全隐患不能继续居住需拆除重建为由,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曾爵有明知此11户农户申请建房的用地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仍然召开评议会议通过该11户农户的危房改造补助申请并上报镇村建所。宁彩作为具体负责核查和验收的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材料未经核查就通过验收,致使11户农户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03200元。2019年6月,宁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曾爵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黄远某等11户农户退还违规获得的危房改造补助金上缴国库。

 

 (来源:钦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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