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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9-07-24 17:06:02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守纪律、严格自我要求,市纪委于2019年6月6日通报了 2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浦北县文联滥发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间,浦北县文联在没有政策依据的情况下,经时任主席黄镜天、副主席张言豪、主任科员王访等人共同商议决定,违规发放评审费、编务费、传统村落立档调查稿费、课题调研报告费及补助等相关费用共计19060元,其中黄镜天领取6780元、张言豪领取5000元、王访领取6780元。黄镜天、张言豪、王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5月,黄镜天、张言豪、王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钦北区水电设备厂副厂长陆贻旦违规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规公款购买月饼送礼问题。2012年至2016年间,陆贻旦多次将个人餐饮费、住宿费、私车加油和维修费、购买五粮液白酒的费用等开支票据混杂在单位正常开支的票据中报销,共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16532元。2014年和2015年中秋节前,陆贻旦以单位名义购买月饼用于送礼等,共开支公款13228元。陆贻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陆贻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不断增强党性观念,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改进作风、严明纪律的自觉性,持续纠治“四风”,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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